河南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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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察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2025版)

2025-09-11 10:04:58      分享至:

亲爱的学生和家长们:

你们一定都很想知道在4 年的大学学习期间我们河南警察学院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吧?为使你 们充分了解有关资助政策,我们印制了《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供你们参考。

一、政府资助

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奖励 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每年 9-10 月份申请。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 制本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 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每年9-10 月份申请。

3、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 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700 元,分为三个档次一档 4800 元/生/年,二档 3700 元/生/年, 三档2600 元/生/年,每年9-10 月份申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 元, 申请时间根据省资助中心通知。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 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 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 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 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 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 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 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 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 偿或减免。

5、基层就业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3 年)、服务期考核合 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 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20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6、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 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 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南省。

二、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 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 元,在校 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22 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 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70 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根据学

 

院发布的高校助学贷款通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 理部门咨询办理。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校资助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 色通道 ”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各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勤工助学

学校划拨经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 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目前设置岗位工资三个档次200 元/生/月, 240 元/生/月,300 元/生/月,每年 10-11 月份申请。

3、学院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由学校划拨经费,用于奖励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分为三个等次, 奖励标准为一等 2000 元/生/年,二等 1000 元/生/年,三等 500 元/生/年,每年 9 月评定。

4、学费减免

由学校划拨经费,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实行按需资助、总量控制。学费减 免学生数量不超过在校学生总人数的 1%。学费减免分为 3000 元/生/年,2000 元/生/年,1000 元/ 生/年三个等次,每年 5-6 月 申请。

5、 自强之星

“ 自强之星 ”由学校划拨经费,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 生,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 10 人,一次性奖励 1000 元/生/年, 当年 4-5 月 申请。

6、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由学校划拨经费,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每年寒假前开展冬季送温暖活 动,资助标准或金额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四、社会捐助

1、育警铸剑奖学金

育警铸剑奖学金,由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发放,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 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 元,每年 9 月 申请。

2、育警铸剑助学金

育警铸剑助学金,由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发放,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当年应届毕 业生) 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 元,每年 5-6 月 申请。

特别提醒:

河南警察学院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71-56817122

河南警察学院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2025版)

2025-09-11 10:04:58

亲爱的学生和家长们:

你们一定都很想知道在4 年的大学学习期间我们河南警察学院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吧?为使你 们充分了解有关资助政策,我们印制了《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供你们参考。

一、政府资助

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奖励 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0 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每年 9-10 月份申请。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 制本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 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每年9-10 月份申请。

3、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 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3700 元,分为三个档次一档 4800 元/生/年,二档 3700 元/生/年, 三档2600 元/生/年,每年9-10 月份申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 元, 申请时间根据省资助中心通知。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 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 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 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 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 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 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 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 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 偿或减免。

5、基层就业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 年以上(含3 年)、服务期考核合 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 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 20000 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6、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 请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 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南省。

二、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 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 元,在校 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 15 年,最长不超过22 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 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70 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根据学

 

院发布的高校助学贷款通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 理部门咨询办理。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校资助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 色通道 ”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各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2、勤工助学

学校划拨经费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 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目前设置岗位工资三个档次200 元/生/月, 240 元/生/月,300 元/生/月,每年 10-11 月份申请。

3、学院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由学校划拨经费,用于奖励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分为三个等次, 奖励标准为一等 2000 元/生/年,二等 1000 元/生/年,三等 500 元/生/年,每年 9 月评定。

4、学费减免

由学校划拨经费,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实行按需资助、总量控制。学费减 免学生数量不超过在校学生总人数的 1%。学费减免分为 3000 元/生/年,2000 元/生/年,1000 元/ 生/年三个等次,每年 5-6 月 申请。

5、 自强之星

“ 自强之星 ”由学校划拨经费,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 生,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 10 人,一次性奖励 1000 元/生/年, 当年 4-5 月 申请。

6、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由学校划拨经费,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补助,每年寒假前开展冬季送温暖活 动,资助标准或金额根据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四、社会捐助

1、育警铸剑奖学金

育警铸剑奖学金,由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发放,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 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 元,每年 9 月 申请。

2、育警铸剑助学金

育警铸剑助学金,由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发放,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当年应届毕 业生) 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 1000 元,每年 5-6 月 申请。

特别提醒:

河南警察学院学生资助服务电话:0371-56817122